各位导师及2013级博士、硕士研究生: 根据培养方案及研究生工作手册的规定,各2013级研究生必须从本学期开始在规定时间内由导师组织、安排完成以下相关培养环节。具体安排如下: 一、博士学科综合考试: 1.要求:综合考试的目的是考察博士生掌握本专业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情况,掌握本研究方向的国内外最新进展的情况;考察博士生是否具备创新性研究的潜力,是否可以继续从事博士学位论文的研究工作。综合考试的内容涵盖本研究方向的主要内容。考试的形式一般采取
笔试为主。
2.组织安排:“学科综合考试成绩表”2014年12月30前完成并提交成绩给学院。相关表格见附件。考试时间和地点由学院统一组织,时间:2014年12月25日上午9:00,地点:和木楼221室。 二、硕士、博士研究生开题报告:请各导师以研究所为单位组织硕、博研究生进行开题报告,完成和提交报告时间: 2014年12月30之前。相关表格见附件。硕士开题报告的要求由各研究所组织决定。博士生开题报告要求:要求完成博士生学位公共课和学位专业课的学习、成绩合格者方可开题。
1.开题报告的内容:①本课题的研究意义,对国内外研究现状的分析,主要参考文献;
②本课题的研究目标、研究内容和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③本课题的研究计划、研究方法、创新之处和预期成果。
博士开题报告一般要求在3000字左右,考核结束将表格提交学院备案。
2.组织安排: ①博士开题考核小组由3-5人组成,组长由博士生导师担任,组员由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博士生导师1-2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或副教授2-3名组成。鼓励聘请校外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专家参加考核小组。
②考核由博士生ppt介绍专业学习状况、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考核小组成员和博士生以提问答辩、讨论分析等方式进行。
③考核小组对博士生的学科专业知识、科研能力、论文选题的可行性进行评议,提出是否通过的建议。
3.考核结果:
①通过进入论文阶段;
②修改开题报告并在半年内重新考核;
③中止学习。中止学习者,按博士肄业处理;系同等学力考取博士者,经本
人申请,院系所批准后改做硕士学位论文,通过答辩后申请硕士学位。
三、学术报告:在学期间每位博士和硕士都必须听取20次以上的学术报告并参加本课题组或相关实验室的学术讨论。完成和交成绩表时间:2015年12月30日前。相关表格见附件。 四、硕士综合训练和社会实践:必须由导师或教学实践指导老师在本学期开始进行相关训练,完成和交成绩表时间:2015年12月30日前。相关表格和要求见附件。相关附件(在学院网站资料下载区可下载):- 博士学科综合考试成绩评定表
- 学术报告或学术讨论登记表
- 博士开题报告
- 硕士开题报告
- 社会实践要求与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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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03日